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“文明风采”活动的通知
为进一步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、文化知识教育、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,教育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、厚植爱国情怀、加强品德修养、培养奋斗精神、增强综合素质,按照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开展中等职业学校“文明风采”活动的通知》和教育部职成教司《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“文明风采”活动宣传展示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经研究,决定自2019年1月至10月期间,举行2019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“文明风采”活动。
活动将通过“校级层面活动、市级层面互动、全国层面展示”三级联动,引导全体学生广泛参与,让每位中职生在校期间至少进入一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、加入一个学生社团、发展一项兴趣爱好、参加一次竞赛竞技、参与一项志愿服务、展示一项才艺特长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参与对象
本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。
二、活动主题
围绕“我和我的祖国”主题,突出文化育人主线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全面提升中职学生的综合素养,展示中职学生文化素养风采。
三、组织机构
活动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办。设立活动组织委员会,成员由市教委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。组委会下设办公室,成员由市教委有关部门、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、市中等职业学校艺术教育专业委员会、中职德育专委会、上海易班发展中心、上海行政管理学校、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、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、上海市房地产学校等方面负责人组成,具体负责各活动项目的实施。办公室设在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(地址:中山西路1247号2号楼;邮编:200050;联系人:王贞;联系电话:18621959596)。
四、活动内容
本届活动设立活动优秀案例评选、征文演讲类、职业规划类、摄影视频类、才艺展演类等项目。
(一)活动优秀案例评选
开展“文明风采”活动优秀案例评选。案例包括文字说明(不超过3000字)、图片(jpg、jpeg、png,50M以内)、视频(rmvb、avi、mp4,300M以内)等。内容可包含但不限于学校开展“文明风采”活动的经验成果,学生通过参与“文明风采”活动的成长、蜕变,班级在“文明风采”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等。组委会根据各校上报的活动案例,遴选出20个活动优秀案例,入选案例将直接报送教育部,参加全国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举行的集中宣传展示。
(二)征文演讲
1.内容
开展以“我和我的祖国”为主题的征文演讲活动。以“个人”与“国家”的关系,感悟日益强大的祖国对个人成长带来的影响,表达当代中职学生对祖国热爱之情。
2.要求
(1)撰稿和演讲必须为同1人;演讲稿和演讲视频一并报送。
(2)演讲稿不超过2000字,脱稿演讲,演讲视频时长为6~8分钟。
(3)演讲稿提交word文本,标题统一用小二黑体,正文统一用四号宋体,行距为1.5倍。演讲视频文件格式为FLV、RMVB或MP4,大小不超过200M。
(三)职业规划类
1.内容
职业规划类含职业规划与创新设计。一是开展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展示活动,以准备从事的职业要求为标准,以自身职业能力提高为重点,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和职业理想;二是设计与学生所学专业领域相关的科技发明创作方案和作品,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。
2.要求
(1)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方案不超过3000字,提交PDF电子文本。
(2)职业生涯设计的作者为1人,创新设计方案的作者不超过2人。
(3)创新设计方案提交PDF电子文本,说明作品构思、特点、功效等。作品体积一般不超过0.5m×0.5m×0.5m,重量不超过2.5kg。超过以上规格的,将作品拍摄成不超过3分钟的视频(包含全方位作品展示及作品说明)上传至活动官方网站,视频文件格式为FLV、RMVB或MP4,大小不超过100M。创新设计作品的作者不超过2人。(实物作品将用于全市优秀作品展示,组委会将另行通知寄送时间及地点。)
(四)摄影视频类
1.内容
围绕主题创作摄影或视频作品,培养学生发现美、捕捉美、演绎美的能力,反映当代中职学生爱国主义情怀及阳光自信、乐观向上、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和青春正能量。
2.要求
(1)摄影或视频,可任选其一,也可同时参加。
(2)摄影作品报送:作品成片、未经修改过的电子源文件及说明文字。电子版格式为JPG,大小不超过5M,除影调处理外,不得进行其他技术处理,说明文字不超过200字,主要包括创作的构思、表达的内容等。
(3)视频作品包括微电影、纪录短片、动画片或公益广告。视频文件格式为FLV、RMVB或MP4,大小不超过300M,时间不超过10分钟。报送作品要求有完整的片头和片尾。片头必要要素:学校、作品名称、作者,并标明“本作品为原创,绝无抄袭”。视频作品的作者不超过6人。
(五)才艺展演类
1.内容
才艺展演类含舞台作品(歌舞、器乐、曲艺等)和非舞台作品(书法、绘画、雕塑、手工艺品和非遗作品等)。鼓励学生创作展示自身艺术修养、文体特长的作品,引导学生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实际行动中,不断提升人文修养和道德素养。
2.要求
(1)以视频形式直接上传平台,时长不超过10分钟。文件格式为FLV、RMVB或MP4,大小不超过300M。舞台作品不限制人数(证书最多署名8人),非舞台类作品不超过4人。舞台作品按每个小项目报送2个为限。
(2)非舞台作品需提交实物(书法、绘画等作品不用装裱),并附3分钟的创作过程视频上传至活动官方网站(视频文件格式为FLV、RMVB或MP4,大小不超过200M)。
五、激励办法
(一)学生优秀作品
根据各校选送的作品,选拔优秀作品进行全市互动展示。组委会将颁发署作者姓名的证书,并记录在上海市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内。
(二)优秀指导教师
面向教师设立“优秀指导教师”奖若干名。由学校报送在校级活动期间表现突出的教师个人,组委会颁发署指导教师姓名的证书,每校可推荐优秀指导教师1-3名。
(三)优秀组织奖
设优秀组织奖,表彰对象为在活动过程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。由组委会依据学校校内活动的参与面、报送市级活动的作品质量、数量;活动案例上报情况以及组织过程中的活动动态、工作总结等情况综合评定并颁发证书。
六、报送办法及时间
(一)报送办法
2019年3月1日起,开放网上作品报送上传平台,所有报送作品均通过“易班”网上的申报系统,报送网址:http://zz.yiban.cn/topic/wmfc,由各校中职易班学校管理员账号统一上传至网上平台。上传作品需填写以下信息:作品名称、作者姓名、学校名、指导教师、指导教师手机号、作品简介及学生学籍号。注意每件作品须有名称,不得以绘画、书法等类别作为作品名,未按要求报送的将不予评选。所有作品概不退还,组委会拥有使用权。
每所学校需同时填写活动情况统计表,并报送学校活动实施办法、活动动态及活动总结,作为优秀组织奖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(二)报送数量
活动案例: 1-2个;其他项目:1-3件。
(三)报送时间
1. 活动案例: 2019年3月1日9时— 3月15日24时
2. 其它项目: 2019年6月1日9时— 6月30日24时
3. 实物作品报送办法将另行通知
七、活动要求
(一)各学校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和明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。通过“人人知晓、班班参与、学校选拔”的形式和宣传发动,落实“重在参与”和“重结果、更重过程”的德育实践活动要求,提高活动的参与普及率和广泛性。
(二)精心组织“文明风采”校内活动并向组委会择优报送作品、活动案例、活动情况统计表(附件1)、实施办法和活动总结。活动工作总结应有组织过程、围绕开展的活动、参加作品的数量、德育效果、师生反映、经验体会、活动照片(jpg、jpeg、png,50M以内)、视频(rmvb、avi、mp4,300M以内)等内容。如不交活动总结,以弃权论。网络上传作品的文件名格式统一为:作品名_作者。未按照要求报送的将不予评选。
(三)及时发送活动宣传报道。各校可根据自身情况,将开展校内活动的相关文字报道、图片、视频通过活动官网后台进行上传,组委会将在“上海文明风采”微信公众号(shwmfc)及活动官网进行推送,报送数量及质量将作为参评优秀组织奖的参考依据。
(四)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。报送作品如发生著作权纠纷,由作品提供者承担相关责任。所有报送作品不退还作者,作品的处理权归组委会。组委会可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报送的作品(包括出版作品集、印制光盘、展览、宣传等),不支付作者报酬,作者享有署名权。
(五)做好表彰和经验交流。参与学校应在适当时机,组织表彰参与学生、指导教师和组织活动工作人员的活动,通过激励机制,进一步提高、调动广大师生参加德育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和德育实效。学校还要认真组织经验交流,为参加下一届活动做好准备。
联系人及电话:
陆佳琦(15201914616)、凌菁(13671555170)
易 班(021-60161067)、王贞(18621959596)
附件下载:
1.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“文明风采”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
2.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“文明风采”活动实物作品选签单
3.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“文明风采”活动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
上海市教育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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